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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未”爱步履不停

2021-04-01 10:54:52 来源: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  责任编辑:袁雪英

  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,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,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柔性司法,帮助他们认识自身错误并予以引导、矫正。

  2020年,小勇(化名)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小勇因开玩笑与同伴发生了争执,没有控制好情绪,致对方轻伤,其主观恶性不大,事后也积极进行民事赔偿,赔礼道歉,有明显的悔罪表现,且系在校生,可以对其进行教育、挽救。遂听取了侦查机关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,结合案情,对小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,考察期为6个月。

  3月26日,承办检察官对该起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,了解其近期思想、生活、学习等相关情况,持续巩固帮教成果,引导失足未成年人回归正途。小勇说:“他慢慢地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,也不那么容易生气了,跟同学们相处也很融洽”。因为小勇的父母在牧区接羔子,正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,检察官充分考虑了小勇家里的实际情况,通过电话对小勇的家长进行了回访,家长高兴地说:“孩子进步明显,变得很开朗,跟我们的沟通也多了,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这样的一次机会”,小勇的班主任老师说:“这个孩子近期的表现特别好,我想他以前做那个事情也可能只是一时冲动,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,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学生的厚爱,他已经吸取了教训,不断再进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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